根据《辽宁青年“五四”评比表彰管理办法》(辽团办发〔2024〕1 号)和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,拟推荐东北大学团委参评2023年度“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-3月8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83687350。
评选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
根据《辽宁青年“五四”评比表彰管理办法》(辽团办发〔2024〕1 号)和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,拟推荐东北大学团委参评2023年度“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-3月8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83687350。
评选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